秀水镇中心学校学生考试成绩奖励办法为营造爱学习、会学习的良好氛围,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提升对学生的重视程度,学校决定对在2014——2015学年度每学期期中、期末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发放奖励。具体办法如下:1、期中考试:由中心校统一组织评比的,奖励各年级总体成绩前20名学生,其中1—5名,每生奖20元,6名—10名,每生奖10元,11—20名,每生奖5元。2、期末考试:1—5年级奖励各年级总体成绩前15名学生,其中1—5名,每生奖20元,6名—15名,每生奖10元。六年级奖励全级总成绩前20名学生,其中1-5名,每生奖30元,6-10名,每生奖20元,11-20名,每生奖10元。备注:各班级按考试统一考试科目统计成绩,按总成绩高低排名,学校对1-5年级排名前15名,6年级排名前20名的学生统一发放奖励。每一次考试,学校要严格组织,监考教师严格执行监考任务。认真批改每次测试,认真统计分析(及时上交教务处)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必要时进行公示。由教务处根据各年级上报的成绩表进行人员统计并上报学校审批。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后,公布奖励名单并发放奖励。秀水镇中心学校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