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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强国”学习积分奖励办法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x  |  页数:3 |  大小:69KB

文档介绍
“学习强国”学习积分奖励办法为持续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引领作用,围绕学懂用活“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热情,提升全场文化建设水平,营造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浓厚氛围,现制定“学习强国”学习积分奖励办法。一、奖励对象全场各党总支、党支部及已注册“学习强国”且被划分到各个学习支部的学员。二、奖励时间2019年3月底-4月初三、奖励办法(一)最佳组织奖奖励党员“参与度”或“活跃度”前3名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二)优秀学习支部奖励“活跃度”或总积分在前10名的基层党支部。(三)优秀学员一等奖:奖励各学习组个人总积分或“连续达标天数”在前3名的学员。二等奖:奖励各学习组个人总积分或“连续达标天数”在前6名的学员。三等奖:奖励各学习组周个人总积分在前3名的学员。以上奖项,不累积奖励(对获奖组织和学员,不进行重复奖励)。各学习组学习情况,以2019年3月31日平台数据为准进行统计,以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汇总,于4月1日前上报宣传部门。各总支、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学习的宣传和督促,把学习作为加强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附件:“学习强国”学习情况统计表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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