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Р80Р4.13Р“万人计划”(层次三)Р50Р4.14Р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AР100Р科研院Р4.15Р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BР20Р4.16Р国家自然科学优秀青年基金Р40Р 5、学科平台基地Р5.1Р基地Р获批或立项建设国家级科研基地Р260Р研究生院Р5.2Р国防重点实验室Р60Р5.3Р国家级教学示范中心(基地)Р50Р5.4Р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Р30Р5.5Р学科Р新增国家重点学科Р300Р研究生院Р5.6Р新增国家重点学科(培育)Р100Р5.7Р通过国家重点学科评估Р50Р5.8Р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Р50Р5.9Р学科水平评估全国排名前10Р100Р5.10Р学科水平评估全国排名前25%Р30Р说明:Р1、办法中每个分值暂定为1000元,今后根据学校发展与财力状况适当调整。Р2、各类业绩奖励的作者单位均要冠以合肥工业大学。Р3、奖励原则上奖给第一负责人,需要重新分配的,由第一负责人分配给其他参与者。Р4、办法中科技获奖奖励学校排名为第二及其以后的,其奖励金额按前一排名的1/2递减。其他类型的奖励只考虑学校排名为第一者。Р5、除1.17、1.18、1.19外,所有科研项目必须是学校主持立项。若学校为第二负责人单位,且经费达到整个项目的35%,则奖励分值递减1/2。同一个科研项目只奖励一次。Р6、对于团队和基地的奖励,获批时奖励60%,验收通过奖励40%。Р7、对于学科平台基地奖励给相关学院,学院进行二次分配。Р8、所有奖励在同一年度或同一奖项中按就高原则,不重复计算。Р四、相关政策Р1、奖励资金列入学校年度预算;Р2、本办法出台后,原《合肥工业大学校内绩效津贴方案》中的绩点奖励办法和原科技奖励办法同时废止;Р3、各类奖励由相关部门负责认定(核定)汇总后,统一归口到人事部门核定,由财务部门计发;Р4、实施时间:2012年1月1日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