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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乡机关干部积分制管理办法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35KB

文档介绍
的原则。第十一条组建乡积分制管理考核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党政办负责人、财政所负责人和乡纪委委员为成员。考核管理小组要建立基础台账,奖扣分项目必须真实,有据可查。同一事项按最高限加减分,不重复计分。第十二条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由乡考核管理小组根据制度严格打分并适时将积分情况进行通报和公示。第十三条奖励加分实行机关干部申报制度。年终考核时,机关干部自行将上级奖励、表彰文件或相关证明资料报乡考核管理小组确认加分,逾期未上报的视为主动放弃。加分不设上限。第五章积分运用第十四条积分运用实行“三个挂钩”。一是与年终考评挂钩。年终考核得分在115分以上进入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评优选先”按组织人事部门核定的名额在积分靠前的人员中产生;对年终总得分95分以下的人员给予谈话诫勉,取消年终评先推优、推荐后备干部等资格。二是与奖金挂钩。在分配县委县政府给予乡镇的目标奖和慰问金时,个人奖金额与机关积分管理挂钩,严格按分值比列分配。三是与晋升级别提名挂钩。对年度积分排名靠前的单位工作人员,除按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公开给予表彰奖励外,将与事业编制级别晋升和公务员编制优先提拔挂钩,按序从排名靠前的人员中优先产生。连续三年积分排名靠前的,将积分情况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作为优先提拔重用依据;连续三年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或者连续两年总积分排名最后的,提交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第六章组织实施第十五条乡党委对全乡机关干部积分制管理工作进行领导,乡考核管理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第十六条积分制管理考核的所有基础台帐,要归并到乡考核管理小组统一管理,妥善保存。第十七条年终乡考核管理小组按考核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对机关干部进行考核后,将全乡积分情况进行汇总,报乡党委审定。经乡党委会通过后,奖励资金通过财政直达个人。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乡考核管理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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