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人员到课堂监督,组织学员书面考试,对领导干部授课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记入领导干部授课档案。 3、培训实行“分层培训,分级负责制”,按照县委安排,党政一把手由地委组织部组织,在地委党校进行培训,乡副职领导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在县委党校培训,乡科级干部累计每人每年脱产培训必须达到一个月以上。乡一般干部的学习培训,由乡党建办具体负责组织,在乡党校培训。乡党建办将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安排,按照“三轮制”“轮训”的要求,确定培训课目,制订切合实际的培训计划。一般干部每人每季度必须参加一次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周,确保达到每年累计培训一个月的基本要求。 4、乡党校的培训采取授课、讨论、封闭自学、检查读书笔记和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乡领导授课与组织学员讨论相结合;封闭自学采取由乡党委确定自学课目,完成一定数量的读书笔记和一定字数的心得体会的办法进行;党建办负责检查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并进行考试。 5、培训结束后,乡科级干部和村正职干部,根据学习课目的内容,必须向乡党委上交一篇学习体会和读书笔记。乡科级干部读书笔记不得少于一万字,学习体会不得少于三千字;村正职干部的读书笔记,不得少于五千字,学习体会不得少于一千字。一般干部的读书笔记不得少于五千字,心得体会不得少于三千字,经党政办公室评定后归档。 6、各级干部党员在党校培训期间,必须认真完成学业,并且认真做好读书笔记,随时接受乡党委的检查。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党校的教学纪律和作息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违者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参加培训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党校的教学程序和学习科目,参加考试和测验,不能完成学业和考试不及格者,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7、在乡党校参加培训的一般干部,必须认真遵守学习纪律,完成学习,对无故不参加学习培训者,由党政办公室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罚。 gggg乡党委 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