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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干部倒扣分制管理办法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44KB

文档介绍
片区领导、分管领导加分按所辖乡干部平均数加分。Р第三十四条:干部职工集中放假,但因工作太忙,未得休假的,每一个休假日加0.5分。Р第三十五条:工作信息被乡采用的,1篇三百字以下的加0.3分,三百字以上(含三百字)的加0.5分,五百字以上(含五百字)加1分,一句话新闻加0.1分,调研文章1篇加2分。工作信息或调研文章被县级采用的1篇加4分,市级采用1篇加7分,省级采用1篇加10分,国家级采用1篇加12分。Р第三十六条: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创新,得到乡党委、政府认可的加3分,得到县级认可推广的加5分,市级认可推广的加8分,省部级认可推广的加10分;年度工作获主管部门奖励一等奖的(含先进工作单位),分管领导、单位工作人员各加4分。二等奖的分管领导、单位工作人员各加2分。获县(处)级奖的各按主管部门相应2倍加分,获地厅级奖的各按主管部门3倍加分,获省部级奖的各按主管部门的4倍相应加分,获国家级奖的各按6倍加分。获个人先进工作者或优秀共产党员的县级加3分,地(厅)级加6分,省(部)级加12分,国家级的加16分。Р第三十七条:乡村干部在上级争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除省、市、县安排在朱明乡指定建设的项目外),一个项目并且投资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经党委、政府认定,加3分,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加6分,200万元以上的加10分,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加20分。Р第三十八条:创新工作成绩突出,得到县级部门或上级领导的认可,得到在我乡召开现场会或参观学习的,1次分别给予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片区领导、相关乡村干部1次各加2分;市级的一次分别上级部门对阶段性工作检查时取得一定成绩的,分别给予分管领导、片区领导、相关乡村干部1次各加2分,年终检查各加4分。Р第三十九条: 未尽事宜,由党委、政府研究决定。Р 中共xx乡委员会 xx乡人民政府Р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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