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技术人员,子公司应从道德品质、知识技能、职责履行、工作质量、工作业绩和团队协作六个方面,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及时上报到集团人力资源部和房地产事业部。4.3.2对在职的工程技术人员,子公司应及时对其进行考核与评价,每次考评按照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等级进行。并在年终对其形成总体评价和建议并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和房地产事业部。4.3.3集团人力资源部和房地产事业部工作人员应利用到子公司现场的机会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沟通与了解。并根据子公司的评价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试用者形成最终的综合评价。4.3.4只有当每次评价均为合格时,该员工才能评定为合格;只有当每次评价均为优秀时,该员工才能评定为优秀。4.3.4全集团内每年考评的合格人员应控制在90%以上(不包括考评为优秀的人员),优秀人员应控制在5%以下。5激励5.1对考评为合格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新入职人员必须在试用期后6个月),采取每季度考核一次,半年一次调整系数的办法。每人每次系数调整以0.1为限,系数上调人数控制在可调人数的30%以下,被评为优秀者优先享受工资系数上调。5.2对在职的工程技术人员年终考评为优秀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者,提高一级但不得超过一级工程师聘任,并优先考虑担任行政职务;对一级工程师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者,聘任为部长。5.3对试用人员被评为优秀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并在符合系数调整条件时优先享受。5.3各子公司或项目部的系数调整总量、工程技术人员的级别聘任和行政职务聘任的最终决定权在集团。6(制度及修改)本办法经集团总裁办公会议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和房地产事业部负责解释,由集团总裁办公会议负责修改。大汉集团房地产事业部二00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请各单位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认真探讨,提出建议,对本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于12月1日前反馈到房地产事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