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管理中心的书面设计任务指令时才可以下料,否则按所增加费用处以20%的罚款。5、工程设计过程中,如果设计人员主动提出辞职,则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为其提取所做工程的设计费,接替者根据剩余完成工作量按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的比例提取,余下部分由部门作为奖励基金平衡分配。6、设计小组接到设计任务通知单和相关图文资料后应在3天内提交设计计划,否则每延迟一天罚款200元。(投标设计和施工设计阶段划分,以收到中标通知为界)7、设计必须服从其与工程管理中心、项目部、采购部、加工厂共同签字认可的设计施工计划安排,因设计原因每延迟一天罚款500元;如提供证据则责任顺延。8、设计错误责任分担原则上按该工程相关人员奖金提取比例承担。9、工程技术资料、图纸原件丢失,视情况扣除10%的设计提成。10、电子文档未存档或未全部存档,视情况扣除5%的设计提成。11、图纸和技术文件未经批准而下发者,对责任人每次扣除200元。12、出现重大设计错误时全部免除提成,并视情节给予降级、降薪或辞退处理。13、未套料就下发提料单的处以所剩余料市场价值的80%的罚款。第二十条、工程投标设计处罚措施1、因技术方案原因造成废标时,除取消设计提成外,还应对该方案设计小组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2、技术方案评标为最后一名时,取消本次方案设计提成。3、方案中出现张冠李戴、名称错误等现象时,每处处以100元的罚款。4、中标率未达到20%时,年底处以该设计小组5000元的罚款,主设计师启动降级程序。5、中途离职的设计人员扣除所有奖金。6、未按时完成设计方案,视后果影响轻重每次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特别严重造成无法投标的,对主设计师降级、降薪或辞退处理。7、电子文档未存档或未全部存档,视情况扣除5%的设计提成。附件:设计人员业绩考核表(一)设计人员业绩考核表(二)设计人员业绩考核表(三)设计人员业绩考核表(四)设计提成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