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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制检修管理办法(2013修订)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21 |  大小:12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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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由点检方对质量检查确认(作业票签字)。5.4.2对需要抢修的设备缺陷项目,要求检修方人员接到指令后,白班15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具备作业条件,中、夜班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具备作业条件,作业程序依据日修的作业程序执行。中、夜班点检方应指定调度或运行负责人发出抢修指令,指派专人进行作业组织、监督、协调和验收,包括抢修所用的资材领用,作业票及资材计划可另行补办。5.4.3关于定修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定修计划,各设备作业区应在定修平衡会后的当天将定修内容、项目、缺陷、网络计划、吊车平衡计划、备品备件领用单及依据工时定额签发的作业票(一式四份)送达检修方,检修方必须在定修前对定修项目作出安排并协助点检方完成备品备件的领用和准备工作。定修期间点检方负责组织、协调、检查、验收;如果点检方定修项目和缺陷量较大,检修方应进行内部人员的合理调配,如果确实安排不了,应在接到作业票的当天通知点检方和设备保障部区域主管。5.4.4关于作业过程的规定点检方负责作业全过程的协调、监督、验收工作,其中包括停送电、水、煤气及其他能源介质的操作、吊车和交叉作业的平衡工作、作业过程的跟踪、试车的组织工作、在质量、文明施工合格后办理验收手续。检修方要按作业票的工时量,提供足够的人力,配合点检方的停送电和其他能源介质的操作、备品备件的运输、配合现场测绘、配合试车,要合理组织作业过程和保证作业质量并负责作业后24小时内的保驾运行工作。5.4要求与考核5.4.1对检修方检修业务的考核,根据本办法和点检方与检修方签订的“关联协议”体现在对费用的否决。(设备检修中心的检修业务依据“设备专项评价-设备检修管理”进行评价)5.4.2点检方要对已完成的作业进行运行跟踪,如有因作业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检修方确认,按本办法和相关制度、协议进行考核,并在作业区备案汇总。审核并填报每月的《月劳务协力考核汇总表》和《月劳务协力嘉奖申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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