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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返修制度(修订版)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场核实情况及意见: 年月日附件二竣工物业维修责任审定表竣工物业维修责任审定表项目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报修内容: 产生原因: 审定结论: 物业管理处: 年月日公司工程部年月日业主: 年月日施工单位: 年月日附件三竣工物业维修、整改备案表返修(整改)部位返修(整改)原因返修( 整改) 责任人返修(整改)计划完成时间返修(整改)实际完成时间返修( 整改) 验收记录相关责任人意见及签字物业管理处公司工程部返修单位营销中心业主附件四: 国家的法律法规 2000 年1月30日国务院 279 号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①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 5年; 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 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001 年3月14日经建设部第 38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 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1998 年5月20日建设部发布《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五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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