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土地有关事项管理和决策的监督,主动收集并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土地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对决议事项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督,确保实施结果真实、准确、全面。做好各类收益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的监督,使各类收益的收取和使用明细账逐笔逐项向村民公开。及时向镇街有关部门反映村干部在土地民主管理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第四章考核机制第十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对农村土地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工作考核机制,每季度应会同相关部门对各行政村的土地民主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评分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将考核结果与村干部基本报酬相挂钩。第十一条土地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侵犯村民合法权益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依法对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细则由义乌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以下无正文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NurfürdenpersönlichenfürStudien,Forschung,zukommerziellenZweckenverwendetwerden.Pourl'étudeetlarechercheuniquementàdesfinspersonnelles;merciales.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толькодлялюдей,которыеиспользуютсядляобучения,исследованийинедолжны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вкоммерческихцелях.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