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擅自直接或间接将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的。Р6. 在接入互联网计算机上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和数据的。Р7. 未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数据的或对外提供信息、数据的。Р8. 采取非法技术手段对其服务器或他人计算机的文件和系统数据进行访问、篡改、删除、盗窃的。Р9.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信息系统,致使计算机网络遭受损害的。Р10. 擅自中断计算机网络,造成计算机网络不能正常运行的。Р11. 未经信息化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在涉密内网服务器上安装或卸载软件或硬件设施的。Р12. 对已无法使用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软盘、优盘、移动硬盘等),未及时上交厅保密办公室统一处理,擅自销毁的。Р13. 未经批准擅自将密件带回家中或携带密件参加社交及外事活动或虽经批准,但未采取严格防范措施,导致密件失控的。Р14. 未经批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Р15. 未按规定审批,擅自将无关人员带入不对外开放或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Р(三) 凡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保密法规、制度的规定,以下行为视泄密具体情节,对其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Р1.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Р2. 对举报泄露国家秘密的人员打击报复的。Р3. 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Р4. 泄露国家秘密已造成损害后果的。Р5.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不大但次数较多或者数量较大的。Р6. 泄露国家秘密已经司法机关判处刑罚的,以及被依法免予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Р(四) 发生泄密事件的处(室)和责任人,取消其当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并追究其分管领导相应的责任。Р六、保密奖励与处罚由厅保密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报厅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必要时报请市委保密委批复。Р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Р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