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学校保安奖惩制度3篇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31KB

文档介绍
100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Р 7. 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活动,讲不利于团结的话,打小报告诬告他人,经查后予以警告并罚款100元—2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Р 8. 发现有打人,骂人,变相体罚,刑讯逼供者,处记过并承担受害人的一切医疗费用,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Р 9. 因指挥不当导致车辆未按规定停放,造成交通堵塞或有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的,一次罚款20元—50元。Р 10. 来访车辆及人员未作登记(车辆未更换校内通行证),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若未登记人员、车辆在校内滋事或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当班保安处以300元以上罚款。Р 11. 未经上级同意,私留外来人员过夜,发现一次罚款50元。Р 12. 在宿舍高声喧哗,酗酒赌博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Р 13. 遇有紧急情况,临阵退缩、不敢承担责任、失职,致使师生、同事和相关人员受到生命威胁或让犯罪分子逃脱的,罚款500元,严重的给予辞退。Р 14. 上班时睡觉、私自脱岗,罚款50元—100元,当月超过三次以上者(含三次)给予辞退。Р 15. 严格执行巡逻及交接班制度,发现巡逻及交接班代签、多签、未签等违规行为,给予每次罚款20元。Р 16. 未经上级同意,私自替人顶班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罚款20元—50元,违反三次以上者(含三次),予以辞退。Р 17. 扣留物品或捡拾物品不登记,不上交,不报告者,给予罚款50元—1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Р 18. 在岗期间不得饮酒,如发现酒后执勤,第一次给予50元—100元的罚款,当月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给予辞退。Р 19. 不服从上级分配和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集体活动,给予50Р 元的罚款,当月3次以上(含三次)者给予辞退。Р 注:以上奖惩办法所用的款项为专款专用。所处罚金设立专门账户,学院不存留,用于奖励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优秀者。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