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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供水企业行业服务规范(试行稿)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45KB

文档介绍
结果为正数的,检定费用由供水企业承当。供水企业按水表快慢比例追收或者退还水费,但只以发生争议前最近一个抄表周期为限。3.5计划停水及紧急停水,供水企业应提前24小时将停水的原因、停水的时间、停水范围及恢复供水的时间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其他方式通知用户。对主要工、商业用户要派发停水通知书,对住宅小区要派发到物业管理处并在小区显著位置张贴。同时要通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小范围停水应提前24小时以公告或电话方式通知用户,以便用户贮水备用。,要在停水的同时向主要工、商业用户和住宅小区主管理处派发停水通知书。停水影响人口超三万人的,还应在大众传播媒介上即时播出停水通知。同时通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应及时将抢修情况及预计延长时间通知用户,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3.6停水救助,供水企业应采取临时供水措施,向受影响范围内的居民集中居住区采取水车送水等临时供水措施。如在用水高峰时段发生区域紧急停水,供水企业应即时采取水车送水等应急措施。,没有配备送水车的,应与所在地消防部门或市、镇级供水企业签订事故情况下委托送水协议。 第四章用户服务4.1机构设置供水企业应设置统一的客户服务中心,统一接待处理辖区内的客服工作。并应建设统一、完善的客户服务电话系统,受理用户咨询与投诉,为用户提供各项查询服务。电话系统应保证24小时有人接听。4.2电话接听要求,并以“您好,**公司”主动向用户问好。电话交流完毕,应礼貌道“再见”。4.3客户接待,接待人员要热情接待。对用户的问题要详细解答,切忌浮躁和缺乏耐心。,禁止使用“这事不归我们管”、“这么小的事你也计较”、“向领导投诉去”等服务忌语。,必须及时接待。当天的用户当天接待,不得对用户说“我们很忙,你明天再来”,“我们快下班了,你明天再来”。4.4用户投诉处理,对不能立即答复的问题要记录下来查实处理,供水企业应在24小时内上门查实,并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回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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