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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尿病全营养配方食品(征求意见稿)》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119KB

文档介绍
B 4789.2Р大肠菌群Р5Р2Р10Р100РGB 4789.3平板计数法Р沙门氏菌Р5Р0Р0/25gР-РGB 4789.4Р金黄色葡萄球菌Р5Р2Р10Р100РGB 4789.10平板计数法Р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执行。Рb不适用于添加活性菌种(好氧和兼性厌氧益生菌)的产品[产品中活性益生菌的活菌数应≥106 CFU/g ( mL )]。Р3.8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Р3.8.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可参照GB 2760中相同或相近产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种类和使用量。Р3.8.2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Р3.8.3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质量规格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Р3.8.4 如果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添加其他物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Р4 其他Р4.1 标签Р4.1.1 产品的食品标签应符合GB 13432 的规定。营养素和可选择成分含量标识应增加“每 100kcal(/100kJ)”含量的标示。Р4.1.2 标签中应对产品的配方特点或营养学特征进行描述,并应标示产品的类别和适用人群,同时还应标示“不适用于非目标人群使用”。Р4.1.3 粉状产品的标签,应对产品的冲调方法、对应的渗透压以及保存时长进行描述。Р4.1.4 标签中应在醒目位置标示“建议定期监测营养素缺乏情况,请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Р4.1.5 标签中应标示“本品禁止用于肠外营养支持和静脉注射”。Р4.2 使用说明Р4.2.1 有关产品使用、配制指导说明及图解、贮存条件应在标签上明确说明。当包装最大表面积小于100 cm2或产品质量小于100 g时,可不标示图解。Р4.2.2 指导说明应对配制不当和使用不当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给予警示说明。Р4.3 包装Р4.3.1可使用食品级和(或)纯度≥99.9%的二氧化碳和(或)氮气作为包装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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