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监督内容:(一)长期投资是否真实存在;(二)投资协议、合同有无损害企业利益,计价核算是否正确,投资收益核算是否及时、正确。第八条对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的审计监督内容:(一)固定资产是否真实存在;(二)核算是否及时、正确,计价是否正确;(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采用是否合规,折旧计提是否正确;(四)固定资产清理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五)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等在会计报表上反映是否恰当。第九条对在建工程的审计监督内容:(一)在建工程是否真实存在;(二)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核算内容是否正确、合规;(三)已完工程是否及时办理交付使用手续,竣工决算是否正确;(四)在建工程年末余额是否正确,在会计报表上反映是否恰当。第十条对无形资产、其他资产的审计监督内容:(一)无形资产是否真实存在,核算是否及时、正确,计价是否正确,摊销是否符合规定;(二)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是否正确,摊销是否合理。第十一条对流动负债的审计监督内容:(一)流动负债各项目形成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及其记录的完整性;(二)验证流动负债余额的正确性,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充分。第十二条对长期负债的审计监督内容:(一)长期负债各项目形成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二)验证长期负债余额的正确性,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充分。第十三条对实收资本(股本)的审计监督内容:(一)实收资本(股本)增减业务是否真实,并经过严格审批;(二)实收资本(股本)是否已在会计报表上恰当反映。第十四条对资本公积的审计监督内容:(一)资本公积的来源是否合法,核算是否正确,记录是否完整;(二)资本公积在会计报表上反映是否恰当。第十五条对盈余公积的审计监督内容:(一)税后利润是否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数额是否正确;(二)盈余公积的核算是否正确,会计记录是否全面、完整;(三)盈余公积在会计报表上反映是否恰当。第十六条对未分配利润的审计监督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