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第五条空调的使用与责任管理1.空调作为办公设施,仅用于各办公室在办公期间使用,不允许在非办公期间使用空调,办公人员离开或办公室无人的情况下应关闭空调器,严禁室内长期无人空调机照开。2.各部室应做到下班提前将空调关闭,中午、晚上非工作加班的情况下不得开启空调机,行政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一经发现空调未关闭者按每人每次30元罚款,款额将从工资中扣出。3.各部室要对空调遥控器进行妥善保管,造成丢失或损坏的,要照价赔偿。当空调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修,不得私自维修,长时间不用空调应将插头拔下、做好防尘处理,同时将遥控器内装电池取出。4.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5.为了保持空气清新及个人和他人的健康,请不要在办公室开空调期间吸烟。6.除其它空调检查时间外,行政部定期(农历5月1日、11月1日)安排后勤人员对空调清洁检查,如有问题马上报修,农历5月10日、11月10日行政部检查落实情况,保证空调正常启用。第六条违规责任凡违反上述“空调使用条件”开启空调的(特殊情况事先经批准的除外),给与现场责任人罚款30元/次。凡发现办公室(区域)人员已下班离开工作场所,空调仍开放的,给与现场责任人罚款30元/次。凡发现私自拆装空调、挪动空调、开启空调外壳等情况的,给与违规操作者罚款50元/次,若无人承认违规操作的,由现场责任人承担监督管理不力责任。凡空调遥控器保管不当,导致违反本制度规定开启空调的,除按上述对应条款处罚外,同时给与遥控器保管人罚款30元/次。凡空调遥控器造成丢失或损坏的,由遥控器保管人照价赔偿,赔偿金额直接从工资中扣除。如涉及使用不当或者故意损坏,由使用部门或故意损坏者负责修理或承担赔偿责任,办公室将视设备损坏情况对故意损坏者做出相应的处理。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办公室就处理情况通告全公司,罚款金额从当月工资中扣除。第七条附则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