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强化财会基础工作。企业根据财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统一修订内部核算办法,细化核算内容并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在对资产进行全面测试基础上,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坏帐准备、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和待摊(预提)计提方法。确定差旅费执行标准,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年度工资总额管理方法等,并依此修订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利润计划、对外投资计划以及其相关的合同、章程等。同时,要以贯彻新会计准则为契机, 抓好企业财务(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广大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Р (四)加大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力度。加强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是强化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建议每年要对审计质量不高、职业水准较差的中介机构进行调整,采取必要手段,保证审计人员素质高,审计质量高,少出差错,推动企业财务核算向规范化方向发展。Р (五)进一步强化企业财务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监管机制。要建立以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为主,其他专项审计为辅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工作;要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实施监管,有的放矢的解决领导人业绩考核、绩效评价考核、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以及领导人任期责任考核等重点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量化考核分数和权数,对企业财务审计中违规操作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真正有效的解决企业财务管理不善的问题。Р (七)健立企业总会计师责任制。试行建立总企业会计师责任制度。仿照中央企业行之有效的总会计师责任制度,在企业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产权管理以及财务核算、资产处置、产(股)权交易中等事项中,明确总会计师的权利、义务、责任和作用。Р (八)建立健全会计信息质量核查制度。对会计信息采取定期、不定期核查,既包括对国有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查,又包括对承担审计任务的中介机构审计工作质量进行核查。采取顺查、逆差、抽查盘点等方法,确定账实、账证、账账以及账表是否相符,核实会计信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