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通知甲方。Р第六条商业秘密Р本合同的存在、内容、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所取得的有关另一方的所有信息和资料都应被视为保密信息。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取得该保密信息的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保密信息,但依据有关法律向有关政府机构、仲裁及法院进行的披露,或一方为履行其与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义务或行使其于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的权利而进行的披露除外。本条义务至本合同届满后仍然有效。Р第七条违约责任Р1.甲方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每迟延支付一天,须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未支付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累计不得超过未支付金额。Р2.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约定完成所涉岗位工作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就甲方Р的直接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Р3.由于违约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义务。Р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达成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Р第九条经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外包岗位服务人员发生工伤、患病、怀孕等情形,或由于法律法规变化等非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乙方承包甲方岗位发生额外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Р第十条争议解决Р因本合同及其附件发生的或与本合同及其附件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予以解决。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达成解决措施的,甲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Р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终止。Р第十二条本合同壹式贰/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Р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诚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Р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Р地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Р 雍和大厦东楼D座六层Р邮编: 邮编:100007 Р电话: 电话:010-64097978Р传真: 传真:010-64097689Р二0 年月日二0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