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建造合同准则》执行管理办法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时再一并结算的,在工程实施工过程中可按照约定进行价差估算计入合同总收入。2.2若已完项目或索赔补偿项目,业主或总承包商采取资金直接支付方式的,可提供“合同项目价款支付单”作为填报依据。2.3若无“奖励审批表”或奖励协议,业主或总承包商进入主标合同结算报表进行了结算的,可提供“合同项目结算报表”和“合同项目价款支付单”作为填报依据。2.4业主支付的预付款、借款等不属合同收入范围的,不得确认合同总收入。3在建及完工工程合同总收入的确认:3.1对在建项目的“合同总收入”=“建造合同初始收入”+“变更增加收入合计”+“索赔增加收入合计”+“奖励增加收入合计”。要确保数据的真实性、符合性不得虚列、漏列。3.2对完工项目的“合同总收入”,要以完工结算的实际总收入列入,此时合同总收入以实际实现的数据反映,即合同总收入=完工结算的实际总收入4季末后的30天内(年度终了8日内)项目部商务部门应根据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执行情况,对合同总收入进行测算,如果超过原合同总收入的±3%时,以确凿证据为基础,提出调整建议,经本项目部建造合同准则执行小组复核,按照本文规定申报、审批。第三章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确认执行《集团公司<建造合同准则>实施细则(暂行)》中第五章和第七章中的规定原则,进行合同预计总成本的确认。1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包括“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和“剩余工程尚需发生的成本”。其中包括:①自营部分成本:合同的直接费用应当包括耗用的人工费用、材料费用(国外工程中国内或第三国采购的材料、设备有退税规定的,要减去退税部分)、机械使用费、措施费用(其它直接费)、现场管理费(间接费)等;各项费用包含内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为标准。②分包项目成本:主要为内部切块、专业分包结算成本以及外部专业分包或劳务作业分包结算成本。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