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Р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农村基层广泛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的意见》制定此制度。Р 1.健全服务体系。乡镇(区)要建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村级要建立为民服务全程代办点。Р 2.明确服务内容。一是在农村基层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群众需要办理的事项。二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群众需要办理的事项。三是其他民生事项。Р 3.强化日常管理Р 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要严格按照“一口受理、全程代办、规范运作、按时办结”的程序来进行。Р (1)首问负责制。按照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只要群众有申办事项都要及时受理,或作出负责任的解释,不得推诿扯皮,更不允许不管不问。Р (2)直接办结制。对申办人手续齐全、程序简便、可当场办理的简易申请事项,要即受即办,当场或当天办结。Р (3)承诺代理制。对需要现场勘查、上级审批或其它不能当场办结的较为复杂的申请事项,由受理人向申办人出具承诺书,在承诺时限内办结。Р (4)抽查回访制。定期对办结事项进行回访,提高申请事项的受理率、受理事项的办结率、承诺时限的兑现率和农民群众的满意率。Р (5)日常登记制。对代理的各个环节都要制作统一规范的登记表格,将为民服务的各类事情详细登记在案,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