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各自所行使的各项职责列出,向社会公开办事时限,并严格执行。(四)办结告知一、对前来为民服务站办事的人员,能够立即办理的事项,应当立即办理,并告知来办事人员等待的时间。二、不能当即办理的,应告知办理所需时限,并记录好来办事人员的详细住址,联系电话,联系方式等,办结后立即告知对方。三、为民服务站要利用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将办结的事项进行公开,以方便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五)办事预约一、把中心为民服务站工作人员的电话、工作岗位、业务范围,联系方式打印成册,放到中心大厅宣传栏,方便群众办事预约。二、在中心为民服务站设置办事预约登记本,群众将需要办理的事宜和联系地址、电话等写在登记本上,由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与负责经办人联系后,由经办人与群众预约办事时间。三、群众根据预约或反预约的办理事项,向相应工作人员咨询相关业务,预约办事时间,工作人员及时告知办理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具体内容。四、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接受群众的办事预约或与群众预约办事,与群众预约好的时间严禁随意更改,不得失约。五、为了方便群众预约办事,工作人员的电话号码不得随意更改,无特殊情况不得出现停机或关机情况。(六)管理考核一、实行中心工作人员每周轮流到为民服务站带班,开展服务、检查、指导、督办工作,以提高中心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二、为民服务站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为民服务站的各项工作制度,自觉参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逐步提高办事效率、办事能力、服务质量。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有事有病必须经带班人员批准,方可离开。四、工作人员要团结协作,相互支持,对受理的事项,不得推诿、扯皮。服务态度要热情、大方、和蔼、周到、细致。五、中心每季度从思想建设、团结协作、廉政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服务质量等方面对为民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将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并作为年终工作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