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处理。Р十二、本制度由达川乡党委和达川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Р村、社区为民服务代理室制度Р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Р一、村、社区成立为民服务代理室,由乡政府选派的干部和村、社区“两委”成员组成。Р二、为民服务代理室是村、社区的对外窗口,实行坐班制,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严守工作岗位,为群众办事提供优质、边界、快速、高效的服务。Р三、受理事项范围:村、社区职能范围内的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以及群众咨询、反应问题和要求办理的其他有关事项。Р四、为民服务的基本原则是“便民、高效、廉洁、规范”。Р五、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村、社区工作人员作为首先接待的工作人员,必须耐心解答,做好登记。并和相关业务站所取得联系,把办事人介绍给首办责任人(首先受理办事申请及资料的工作人员为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人,对于申请材料齐全可以当日办理的事项即办;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向当事人出具应补充材料清单,待申请人补充后受理;对材料齐全的非即办件,跟踪办理直至办理反馈;对因政策、法规限制不嫩办理或不属于本村,社区受理的事项,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或告知应申办的单位。Р六、办事人对违反办理程序,超过办理时限或有意刁难的工作人员,可像乡纪委投诉,乡纪委对为民服务代理室要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一招程序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Р Р为民服务代理工作流程图Р材料接收单Р登记表Р存档Р跟踪单Р乡代理接收点Р办理结果、Р满意测评Р村、社区接收点Р查阅(服务手册)Р准备所需材料Р解释清楚原因Р材料齐全符合Р代理条件Р交申请人Р申请人Р材料补充Р不符合代理条件Р缺少材料Р对照(服务手册)提供样表Р村、社区为民服务代理流程图Р乡直部门受理Р村、社区取回材料Р村、社区送来材料Р跟踪单签字Р乡机关登记表Р审核材料Р乡代理接收点Р回复Р达川乡为民服务代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