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个教学原理对这一时期所展开的个别化教学实验进行分类介绍。Р(1)掌握学习原理-掌握教学。布卢姆的掌握学习为教学及其评价提出了一种与传统教育完全不同的观点。布卢姆认为,只要给予足够的学习时间和适当的教学,几乎所有的学生对几乎所有的学习内容都可以达到掌握的程度(通常要求达到完成80%-90%的评价项目)。学习能力强的学习者,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对某项学习任务的掌握水平,而学习能力差的学习者,则要花较长的时间才能达到同样的掌握程度。掌握学习允许学生的学习进度不同,强调每个人必须掌握每一单元的知识,基础好、能力强、进度快的学生可以学习更多的内容,以拓宽知识面或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基础、能力差的学生,允许他们用更多的时间来理解学习内容,教师对不同的学生施以不同的教学,这样来满足学生的不同需要。Р(2)适应性学习原理-个别化规定教学、个别化教学系统。在适应性学习原理指导下的个别化教学包括个别化规定教学(Individual Plan Instruction,IPI)和个人化教学系统(PSI,也称“凯勒计划”)两种类型。IPI是60年代中期由美国匹兹堡大学学习研究发展中心开发的面向中小学的个别化教学系统;PSI则是由凯勒等人开发的面向大学教学的个别化教学系统。在IPI和PSI中,它们的基本理念体现在“适应性”上,即把教学的适应性作为其个别化教学的突破口。适应性理念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改变环境使教学环境适应学生学习;二是改变传统教学形式以适应学生具体的需要。第一个层次的成功取决于以什么样的方式和在多大程度上学生的基本知识结构需要得到发展。这包括学生用以处理信息的技能,学会学习的技能,与学生兴趣、态度等相一致的课堂行为。也就是说,学生在学习的每一点上都体现个别差异,因此,教学必须不断对学生进行知识能力的诊断,以了解学生进步的动向。第二层次通过教学的灵活性来满足课堂每个儿童的需要和能力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