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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设计公司薪酬制度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53KB

文档介绍
业所所长的平均年收入为基数1,按照院长1.1,副院长1.0,总师室主任、总工、总建1.1,办公室主任0.5的系数确定。Р2、基薪为每月发放的固定收入,根据院长5000/月、副院长4500元/月,总师室主任、总工、总建4500元/月,办公室主任3000元/月。Р3、风险收入根据当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确定的X、Y的值,每年计算发放,详细内容见《绩效考核制度》。Р第十三条审图奖Р审图工程师领取审图奖。Р每月发放岗位工资3000元。Р年终确定该年度参与审核的项目产值,结合年度考核结果计算审图奖:Р审图奖=审图产值×30%×年度考核成绩,年度考核成绩的详细内容见《绩效考核制度》。Р最后,根据个人审图产值提成-年度岗位工资总额,计算年底所得奖金。Р第十四条岗位工资制Р行政助理、出纳、网络管理员、晒图员、司机、门卫、市场部总监实行岗位工资制。Р其中行政助理、出纳、网络管理员、晒图员、司机、门卫岗位工资为600-1200元/月,根据岗位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等确定其岗位工资;市场部总监为3000元/月。Р岗位工资每月发放。同时根据个人考核情况调整下一考核周期的岗位工资发放,详细内容见《绩效考核制度》。Р另外,视全院的整体运营情况决定发放一定的年终奖金。Р第五章其他Р第十五条一人多岗的员工Р员工一人多岗的,原则上薪酬待遇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Р第十六条谈判工资制人员Р实行谈判工资制的人员,如按照本制度规定可以测算产值提成,以相应岗位的提成标准为依据,在年底计算全年产值提成,并与谈判工资总额相比较,如果员工完成产值提成超过谈判工资总额,则对超过部分的产值进行提成,提成比例是正常提成比例的1/2;如果员工完成的产值低于谈判工资总额,则第二年需要与员工重新进行工资谈判;Р第六章附则Р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院部所有。Р第十八条本制度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正式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按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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