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以外的接待设施不作为必备项,有则要求,无则不要求;对综合型农家乐,应综合考虑其各旅游设施进行评定。Р2.根据农家乐的性质、功能、设施构成和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起草小组参考国内外类似标准的评定要素,从软硬件两方面出发,将等级划分的要素分为7大项,分别是:经营服务场地、接待服务设施、旅游活动与特色项目、旅游服务、旅游管理、安全管理、环境保护。Р3.由于农家乐自身场地条件和建设能力限制,不硬性要求农家乐建设专用停车场,农家乐所处的景区或区域范围内可利用的公共停车场都可用于星级评定。Р4.高星级农家乐要求突出乡村风情和地域特色,对绿化环境、建筑结构、建筑风格等的要求较高,并应设置综合服务设施,提供咨询服务。Р5.参考国内其他省市的农家乐标准和旅游餐馆标准,对各星级农家乐餐位数提出要求。Р6.对厨房评定项进行简化,与餐厅评定项一起并入旅游餐饮评定项。Р7.参考国内其他省市的农家乐标准和星级酒店标准,对各星级农家乐客房服务提出要求,并按比例要求部分客房提供空调。Р8.考虑现代游客旅游需求,要求高星级农家乐能提供上网服务。Р9.规定三星及以下级别农家乐由所在市农家乐等级评定机构负责评定,四星和五星级农家乐由自治区农家乐等级评定机构负责评定。Р10.除标准外,还编制了评分细则、评定报告书、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对标准实施提出详细规定。其中,针对不同类型的农家乐,提出了相应的评分计算方法。Р六、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的关系Р该标准是在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构架下编制的地方标准,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并不冲突。Р七、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情况Р标准编制主要参照上述表中的国内标准,并未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Р八、标准实施建议Р《广西农家乐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后,应尽快组织广西各市县旅游部门进行学习,对经营者进行培训,以促进各市县乡村旅游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