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期间停发一切工资性收入。项目最终形成风险的,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Р七、员工离职业务衔接管理Р业务岗、风险控制岗人员离职,本人提出离职申请时,自己主办业务全部解付完毕的,按正常工资标准及提成兑现;主办担保业务在保情况下,没有出现风险的,按提出申请时间节点缓发当月工资、提成、所扣全部风险金,待此业务解保后再一并发放;公司指定专人继续负责该业务,剩余提成按主办客户经理兑现标准支付给被指定人,被指定人承担该业务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提出离职申请时,主办担保业务已出现逾期或潜在风险时,不准办理离职手续,直至主办担保业务处理完毕。负责小贷业务未解付不予办理离职手续,直至负责业务处理完毕。Р八、营销费用Р营销费用主要用于业务推荐个人、业务推荐银行相关渠道的营销以及关系维护等费用。Р担保业务的营销费用按照实现业务收入的2%匹配,这部分费用由董事长把关,据实列支。Р过桥业务的营销费用根据市场情况,请示董事长批准后发放。Р九、年终奖励Р事业部完成年度目标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后,额外对全员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遵循以下原则:Р(一)完成年度目标Р1、任务完成情况由年终年度会议上予以核实,总裁批示;Р2、全员享受奖励发放时核算出勤,满10个月的全额发放,出勤不满10个月的根据全年出勤情况予以核发,即实际发放金额=奖励总额标准/365(天)*全年出勤天数。Р具体标准:二级部门负责人12000元;客户经理8000元;其他一般员工7200元。Р(二)超额完成年度目标Р超额完成年度利润目标,在年终核准,由集团下达奖励数额,事业部出具分配方案Р十、其他奖励Р(一)即奖即罚:根据员工日常表现,表现突出的根据集团相关规定,事业部提报集团,审批后在工资发放中予以兑现。Р(二)特殊奖励:成功签约一家合作银行奖励5000元;经董事长及集团联系、介绍并洽谈成功奖励1000-3000元。(此项奖励由董事长把关,据实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