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Р电话Р证件类型Р号码Р种类和范围Р证书编号Р有效期至Р 年月日Р发证日期Р 年月日Р经办人Р电话Р附件Р 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Р 废旧放射源回收(收贮)备案表Р 已获批准的放射性工作场所退役证明材料Р 其他Р县区环保部门核查意见:Р经办人: 日期: Р市级环保部门意见:Р□同意注销,原许可证正、副本收回Р□不同意注销(另附理由)Р Р经办人: 日期: Р填表说明:Р本表一式四份,格式与内容不得擅自更改。Р(四)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Р1.申请资料目录:(全套两份)Р⑴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提出申请; Р⑵辐射安全许可事项注销申请文件;Р⑶《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申请表》;Р⑷放射源或射线装置台帐和相关证明;Р★⑸辐射工作场所退役证明文件;Р⑹许可证正、副本。Р2.申请资料说明:Р⑴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提出申请Р要求:登录“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网址:http://rr.mep.),提出注销或部分终止业务申请。Р⑵辐射安全许可事项注销申请文件(参见附件2-1)Р要求:申请的文件必须是正式红头,正文表达清晰、准确,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式文件原件。Р⑶《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申请表》(参见附件2-6)Р要求: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其内容要与申报系统中填写的内容一致。Р⑷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台帐和相关证明Р要求:持证期间建立的和环保部门数据库相符的台帐,所有放射源转让、收贮或者豁免的证明文件或环保部门出具的射线装置封存、处置的证明文件。Р★⑸辐射工作场所退役证明文件Р要求:对于符合《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产生放射性污染的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场所、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及其场所,终结运行后需提供由有许可权限的环保部门出具的退役批复文件。Р⑹许可证正、副本Р要求: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清晰的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