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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校园招聘活动管理办法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43KB

文档介绍
管部门的统一安排。Р(1)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企业情况,招聘岗位的数量、条件、待遇等相关信息,配合校方做好招聘前的宣传工作;Р(2)用人单位应积极协助校方做好招聘现场的安全保障工作,杜绝一切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Р(3)用人单位不得私自占用教室或拆卸、外接多媒体设备,严禁以招聘为由借用校内场地开展其他活动;Р(4)禁止用人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张贴、悬挂和搭建各种宣传用品;Р(5)不得干扰其他用人单位的招聘活动或损坏其他单位的招聘宣传物品;Р(6)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有权取消或终止一切未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许可的、私自进校或通过学生开展的招聘活动。Р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应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尊重毕业生人格,保护毕业生隐私。Р(1)不得夸大事实或虚假宣传,诱骗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Р(2)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毕业生收取费用或要求毕业生以其财产、证件等作抵押;Р(3)不得将毕业生求职时提供的个人资料留作他用或泄露给第三方;Р(4)如因招聘岗位特殊要求需检查毕业生身体,须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且有医务人员随同方可进行;Р(5)不得以招聘内容保密为借口,进行秘密面试活动。Р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学生达成就业意向后,应与学生签订三方协议书,约定双方违约责任。Р毕业生求职择业管理Р第十三条毕业生应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以国家利益为重,正确处理好国家利益与个人发展的关系。Р第十四条毕业生应积极参加校园招聘活动,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自觉维护现场秩序。Р第十五条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维护个人名誉,珍惜学校声誉。对就业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危害招聘人员人身权利者,学校将根据情节严肃处理。Р第十六条毕业生应正视就业协议的约束效力,做到签约前慎重考虑,签约后认真履约。Р第五章附则Р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学生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Р 201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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