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薪酬福利制度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52KB

文档介绍
上年度基本平均工资的20%,个人8%提取基金上缴相关部门,作为老保险基金。Р②失业保险:本公司按员工上年度基本平均工资的1.5%,城镇职工个人0.5%提取基金上缴相关部门,作为失业保险基金。Р③医疗保险:本公司按员工上年度基本平均工资的10%,个人2%提取基金上缴相关部门,作为医疗保险基金。Р④生育保险:本公司按员工上年度基本平均工资的0.8%上缴相关部门,作为生育保险基金。Р⑤工伤保险:本公司按员工上年度基本平均工资的1%上缴相关部门,作为工伤保险基金。Р⑥员工一律参加社会劳动保险,于录用时由综合管理部门办理,享有该保险规定的各项权利。Р⑦本公司外地户口职工离职并离开本市回原籍时,其社会劳动保险金依法可转给其原籍社会劳动保险金机构或发给本人。按社会劳动保险部门的规定办理。Р⑧员工参加社会劳动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补偿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赔偿或补助。Р2、住房公积金:公司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为试用期结束后(注:下属子公司服务满一年)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按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10%作为上缴比例。Р3、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本公司员工生育(领养)子女后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领取独生子女证起,发放10元/月的奖励金,每年12月份发放。Р4、员工可以享受公司规定的《考勤管理制度》中带薪假期。Р5、员工享受每工作日9元标准的午餐,调休、出差或驻外工作人员不享受该补贴。Р6、公司在三.八妇女节,给予女职工发放过节礼品或过节补贴费,以表示对女职工的节日慰问。Р7、公司组在端午节、中秋节及春节,发放节日礼品,以表示对员工的节日慰问。Р8、员工享有参加公司织的身体检查,公司确保每年两组织一次。Р9、本公司女职工享受每月10元女工劳动保护费,每年核发一次,本年度末(12月份)出勤不足11天的人员不再发放。Р10、员工的年终奖金,视公司当年度经营绩效而定,奖励标准依个人当年业绩情况计发。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