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奖金、津贴、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之外的待遇,主要以物资或货币形式进行发放,具体分为: 1.劳保费:员工用于购买劳动保护用品所发生的费用。 2.置装费:员工用于购买制服所发生的费用。 3.补充保险:集团或下属公司为员工提供的除社会保险外的补充商业保险。 4.节日补贴:逢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中秋等法定节假日或中国传统节日发放的实物或过节费。 5.住房福利:集团在现阶段为稳定人才队伍、为外地职工提供住宿而设置的。 6.休假福利: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公司员工可以享用带薪的婚假、探亲假、年修假、工伤假等假日福利。具体见第十三章 7.其它福利公司按照经营业绩水平的变化,经人力资源部提议,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可酌情安排为员工提供以下其它福利: 1)酌情为包括全体人员在内的员工提供一定次数的免费体检; 2) 员工出现重大疾病、伤残、死亡、失火失窃等意外事件时可以给予一次性救助金; 3 )员工的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公司可酌情向该名员工发放慰问金以示慰问。集团高管的福利项目及额度由集团董事会决定,集团部门经理及以下员工的福利项目及额度由集团办公会决定。集团总部及子公司的福利项目原则上在上述福利项目中选择,不得擅自增加福利项目。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福利项目的,须由集团总经理或下属公司总经理提出申请,报集团董事会审批。第十九条津贴(详见第五章) 第二十条效益奖金(详见第十章) 第二十一条超额利润奖金(详见第十章) 第二十二条年薪发放(一)基本年薪每月定期发放。(二)效益年薪于次年 1月核算后一次性发放(可按照财务年度)。(三)超额利润奖金,一个财年后,财务利润结算后发放。(四)特殊情况下的薪酬发放 1. 对年内聘任(任命)和任期届满解聘(免职) ,以及个人因病因事离岗时间超过三个月的,按实际在岗时间兑现相同比例的效益年薪。 2. 对年内聘任(任命)和任期届满解聘(免职) ,以及个人因病因事离岗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