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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年度工作鉴定与末位淘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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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目部最末端的,考核鉴定结果为不合格级的,有重大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的,应优先给予淘汰处理。二、集团及各法人公司部室、项目部员工人数不足8人的,应以公司为单元进行员工年度考核鉴定成绩汇总排位,对末位者实施淘汰处理;超过8人以上的部室、项目部应以单个部室、项目部进行年度考核鉴定成绩排位,对末位者实施淘汰处理。劳务公司各项目部管理干部可作汇总排位,按不低于2%的比例进行淘汰处理。三、新组建公司运作时间不足一年者,不对末位淘汰作强制性规定;员工总人数不超5人的公司,不对末位淘汰作强制性规定。四、集团各法人公司执行总监、总经理及代行总经理职权的副总经理(或副经理)由集团董事长、总裁直接考核鉴定,末位淘汰比例和处理意见由集团董事会、总裁办公会审议决定。五、被列入末位淘汰的中、高层管理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免职、降职、降薪、调岗等手续,待遇按免职、降职、调整后岗位重新确定,被降职或免职的原则上一年内不予提拔。六、被列入二级淘汰对象给予内部下岗处理的,属于操作工人,在下岗期间认识到位、改正较好,经所在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同意,报集团审核批准后,可提前重新上岗,恢复工资和奖金待遇;属于基层管理人员,在下岗期间认识到位、改正较好,经所在单位和人事部门考察(考察期不少于3个月),报集团批准后,视公司管理技术岗位需要,可予重新聘任,但在一年内不得调升工资标准。第十一条、奖惩措施一、凡发现不能严格对员工进行考核鉴定,亲者宽、疏者严,考核不严谨,打分不严格,考核鉴定结果与实际表现不符,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并给予100至1000元经济处罚。二、凡发现全员年度考核鉴定成绩一样、分数相同的,或均为满分的,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并给予200至800元经济处罚。三、凡发现超8人以上的单位或部门未进行考核鉴定排位和执行末位淘汰的,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并给予200至500元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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