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时间进行弥补和更正就将离校; 实习的方式和内容体现出单调、模式化的缺憾; 教学演练也多存在应付任务、走形式的情况。因此, 要确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应设计校内、外两种循环、衔接的实践环节。 1. 课外实践: 加强教育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 多与实习基地一线教师联系, 结合中小学的课程内容, 让学生有计划有目的地观摩学习, 并能参与其备课和评课甚至上课, 使学生对中小学音乐课程教学有一个基本概念。要将艺术实践课程和教育教学实习有机结合, 设计各种类型的实践活动,如: 校季文艺活动、中小学艺术实践及校园合唱节活动等, 提高学生组织能力、舞台表演能力, 以尽早适应中小学的需要。这种实习方式应以其“长期性”为最大特点, 让实践环节贯穿大学的整个阶段。时间安排最好采取“课时分散式”的方式进行, 让学生提前进入状态, 便于知识的理解、接纳和吸收, 让学生在见习、实习后能够有机会将反馈的意见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归纳和解决, 弥补他们在教学实践中的不足。 2. 课内实践: 安排实践周,就是在每一学期拿出一周来实训。实践周是课堂教学活动的拓展与延伸, 能够使学生对课内的知识都得到理解与加深。所谓“知识教会思考, 经验教给你判断”, 立足点应建立在“创造与应用”能力的培养上。可展开个体之间、小组之间等多种形式的交流, 以达到人在思维、理念上及所产生的最优效果为最终目的。在实施这一具体过程中, 应不断体现由浅入深、分层递进的特点。新课程标准呼唤高师教育不断完善教学体系与课程模式,力求缩短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现状与设定目标之间的差距, 尽快达到中小学音乐新课程的要求。高师音乐学作为培养基础音乐教育人才的摇篮, 不能偏离自己的教学目标和原则, 应依据培养目标不断地充实与完善学科建设、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 这样才能充分体现高师教学的本质特征, 紧跟音乐教育发展的步伐, 起到引领和服务基础音乐教育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