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时,我便有意识地将学生反映出来的问题考虑进去。在课堂上也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实践证明,教师只有在了解学生的基础上,才能给出正确的课堂教学评价。此外,如果在学生遇到困难寻求帮助时,教师只是一味地帮他完成书写,那很可能会摧毁他们表现自己的进取精神,相反地,教师应该借助合理的评价,鼓励学生学会自我体验,并起到推动的作用,直到学生从其自己的创造和劳动中建立信心,这是书法教育中至关重要的一点——即让学生具有通过书写表现其自我体验的欲望,并不断地进行鼓励性评价。四、层次化的评价。不断丰富的评价内容,需要一个与之配套的评价形式。通过多层次的评价能及时地给学生提供各种反馈信息,引导他们不断调整写字姿势、习惯等,从而达到书写规范、端正、整洁的阶段目标。这有利于引导绝大多数学生对写字、书法的兴趣;有利于形成正确的写字姿势和具有基本规范的写字技能。对小学低年级的写字评价,特别要关注认真书写态度和良好写字习惯的培养,注意学生对基本笔画、汉字基本结构的把握,重视书写的正确、端正、整洁;对高年级学生的书写评价,既要关注其书写规范和流利程度,也要尊重他们的个性化审美情趣。应该通过发展性评价来提高学生的写字兴趣和自信心,要特别防止用大量、重复抄字的惩罚性做法对待学生。一般情况下,不应要求学生背记文字、书法的知识。全体学生的写字习惯,基本的写字技能,应成为教师教学水平、学校办学水平评价的一个方面。综上所述,在新课程下我们书法教师检验学生发展的评价方法要以学生自己的年龄、生活、思想和情感为背景。我们除了关注学生作品的质量,还应该关心他们书写训练中的心理变化过程。教师的评价方法始终应围绕着这样的问题:学生在书写的过程中寻找体验了吗?他们的书写技能提高了吗?他们的鉴赏能力提高了吗?有什么表明他们对书法活动更有热情了呢?作为书法活动的一部分,他们懂得评价自己和别人的作品吗……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