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归纳性作业等(包括书面作业、朗读背诵、复习、预习等),要目的明确,精心选择,难易适度,符合科学性、典型性、启发性等原则。②布置作业要分量适当,不搞题海战术,不给学生造成过重负担。③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适当记录,并做讲评。鼓励教师探索多样化的富有实效的作业检查和批改方式,对优秀作业要给予表扬和展示。④鼓励布置有创新性的作业或分档(即分层次)作业。第五十一条评价考核。评价考核是检查学生学习效果、督促学生学习的一个重要环节,可采用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要求如下: ①严格评价考试制度,养成良好的考风,纠正考试作弊等不良现象。②评价考核分定期考核和平时考核。应控制定期考核次数;平时考核主要采取课堂提问和小测验、单元测试、检查作业、撰写实验报告或社会实践报告、制作实物等方式,一般应随堂进行. ③认真批阅试卷,鼓励民主讲评,分析学生失误情况及原因。第五十二条教学研究。教学研究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途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公开课。各级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每学期要承担工节以上校级示范课:工作未满三年的新教师每学期须开设 1节以上汇报课;所有教师每学期均须在教研组或备课组层次开设 1节以上公开课。②听课。所有任课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15节,教研组长不少于 20节,要做好听课记录,要及时与听课老师交换意见. ③讲座。每位教师每学年至少开设 1次学术讲座、学科知识讲座或竞赛辅导讲座。④教学总结。学期结束时,教师须写出 1份教学总结,其中包括教学计划完成情况、教学绩效、本学期教学得与失。⑤专题研究。学校教研组或备课组要有研究专题,研究专题要以教学为中心, 要切合教学实际,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力戒空而虛的研究。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教师每学年至少要有 1篇专业论文发表或区级以上奖,中级职称以下的教师每学年至少要撰写 1篇教学心得或教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