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毕业(设计)论文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研究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认识存在偏差: 人们买车后认为“养车”是理所应当的, 因为车辆不养护维修好, 行驶中就会出现故障。但是很多业主对购买房屋后支付物业管理费“养房”的概念却很模糊, 对物业管理消费可以实现物业保值增值缺乏正确认识。部分业主认为买房也就等于买了服务或者认为不需要购买物业管理,以种种托辞, 享受着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却不交费。消费水平不高:市场化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并自负盈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需要缴纳合理的物业管理费,维持企业的正常运 8 营。目前职工工资虽然有了很大提高, 增加了购房的一次性补偿和住房补贴, 但尚未考虑到物业管理的部分。这就造成了一些职工面对每月几十至上百元的物业管理费, 感到无力支付, 造成物业管理收取难。侥幸心理:由于物业服务具有社会性,服务的对象是广大业主而不是某个单位,因此不可能因一部分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就暂停服务, 从而使这些业主产生“搭便车”的侥幸心理, 躲避、逃避交纳物业管理费, 既严重损害了广大已交费业主的利益, 又容易引发其他业主的恶性效仿。业主内部纠纷: 一部分业主因为邻里矛盾, 如装修造成管道堵塞、楼板开裂、渗漏水、噪声扰邻等, 将其归罪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不善,从而拒交管理费。自主权难发挥: 物业管理尚未完全推向市场, 部分业主认为开发商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好, 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目前成立了业委会的小区比例还相当小, 即使是成立了业委会, 也存在不能有效行使自主权的现象, 造成业主自主选择物业管理难, 主人翁意愿得不到充分体现,交费消极。 3.2 开发单位原因广告承诺难兑现: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为了迎合消费者需求、保证楼宇的销售, 开发商往往采取夸大宣传策略, 作出不切实际的承诺。待业主入住后, 往往发现实际状况相差甚远。物业管理公司又无力兑现本不是自己作出的承诺, 业主便以拒交管理费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