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包括:起重机械、电工、焊工等)列表; 14、* 建设单位安全监督人员名册; 15、* 监理单位项目人员名册; 16、* 安全措施费用计划; 17、*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A4 纸清晰打印); 18、* 临时设施搭建情况说明表; 19、*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设置)计划; 20、* 施工进度计划; 21、* 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 22、* 拟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列表(包括型号、数量等内容); 23、* 劳动保险统筹金缴纳凭证; 24、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据; 25、印花税收据。 26、安全生产许可证。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管理局发放审批条件: 1 、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4 、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5、七层以下( 含本数) 的商品房项目, 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 七层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 6 、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 7 、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报材料: 1 、企业开发资质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 2 、规划部门签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土地管理部门签发的《土地使用证》; 4 、市建设局签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 、房屋施工合同; 6、《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监管协议书》; 7 、广东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8 、预售说明书(包括商品房的位置、地点、装修标准、售价表、销售计划、开工及竣工交付使用时间等)。 9 、以上①-⑧项材料按 A4 规格,依顺序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