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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1(PPT) PPT课件

上传者:相惜 |  格式:ppt  |  页数:36 |  大小:1774KB

文档介绍
信公司随后去市公路局协商此事,市公路局要求补办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跨越公路架设管线。但是电信公司一直未停止施工,也未办理审批手续,擅自架设管线跨越公路已成事实。市公路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第七十六条规定,要求电信公司到市公路管理局接受处理,但是电信公司迟迟不接受处理。市公路管理局依法对电信公司下达《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三万元行政处罚,赔偿损坏的公路及路肩、草坪、树木共计12000元。? 电信公司向省公路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Р一、案情简介Р某煤矿由于地下采煤,造成位于煤矿中部的国道公路塌陷,塌陷宽度为1.8m、1.7m、0.5m不等,可探深度为2.8m、2.4m不等,断裂总长度37m,塌陷范围长度38.5m,塌陷面积为346.5m’,塌陷下方位于煤矿的保安煤柱。此处的保安煤柱用于保护公路,按规定此处严禁采挖。?事发后公路管理部门及时上报市政府,市政府要求地质矿产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后认定,公路附近的小煤窑偷采乱挖公路下面的保安煤柱,已给煤矿和公路造成重大事故隐患。为此,市地质矿产局责令私开小煤矿立即停止开采,今后如发生重大事故,由责任人负责一切后果。? 公路地段发生塌陷以后,公路管理机构认定公路的塌陷系煤矿在地下采煤所致,对煤矿责令停止非法作业,赔偿路面、路基损失25万元;并处行政处罚:罚款5万元;支付抢修费15.2万元。Р危及公路安全作业案Р案例三Р一、案情简介Р煤矿向省公路局提出行政复议。省公路局经复议认为,复议人煤矿方对危及公路安全的偷采乱挖行为制止不力,虽曾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但未向公路主管部门报告,也未确定偷采乱挖塌陷路段煤柱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因此,被复议人公路局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适当,适用法律正确,裁定维持了原处罚决定。?煤矿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Р危及公路安全作业案Р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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