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处理概述一、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概念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二、劳动争议的解决劳动争议解决的几种途径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诉讼和解/调解劳动争议处理的几种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我国的劳动争议司法制度,是将劳动争议处理归入普通法院体系内的民事审判范畴,它在协调与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立法建立强制性仲裁制度,使政府能够以合法手段借助强制性仲裁机制,对危及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争议实施必要的干预以调解方式协调劳动关系是中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核心制度企业一级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谈判制度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制度五、劳动争议的处理总论(一)劳动争议的处理体制——“一调一裁两审与一调一裁分流”追索小额劳动债务争议执行劳动标准争议其他争议单位内调解协商解决社会化调解仲裁终局撤销一审二审二、劳动争议的解决虽然和解并非劳动争议解决的法定程序,但是在实践中,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不仅可以降低仲裁、诉讼的成本,规避诉讼风险,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企业的声誉。在必要情况下的让步,甚至高于法定标准的、经济上的“牺牲”,往往是企业迅速解决争议的利器。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当事人请求解决的劳动争议,依法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包括对劳动争议依法审理并进行调解、裁决的一系列活动。劳动争议诉讼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此外,劳动争议的诉讼,还包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