疗时机越早越好。能在低血容量早期段就及时有效地开始容量治疗成功的机会将大大提高; 近年提出一种新的输液观念限制性复苏理念。 3.限制性液体复苏亦称低血压性液体复苏或延迟液体复苏是指机体处于有活动性出血的失血性休克时,通过控制液体输注的速度,使机体血压维持在一个既能保证组织器官的血液灌注又不会扰乱机体正常代谢机制的较低水平。对出血未控制前限制补液(休克有逆转),把 MAP 控制在 50-60m mHg 内作为指导补液量和速度的依据。一旦出血控制,应立即开始积极液体复苏,但对于合并颅脑损伤的病人,不适合于限制性补液,过低的 MA P无法保证脑组织灌注,甚至可能导致脑组织不可逆损伤,应使 MAP 保持在 90-110mmhg 以上。 4.尽快有效的恢复血管内容量,此时的补充量和速度比选择何种液体更重要。因机体对贫血的耐受要比低血容量好得多; 5.在失血性休克早期,机体即有细胞外液转移,以细胞外液为代价维持血容量,所以细胞外液的明显减少,通常补液量比失血量多出 25-30% ; 6.输晶体液与输胶体液比单输晶体液好; 7.对严重失血性休克,最初的补液速度至关重要,开始以 25- 30ml/(kg · h)速度输注,严重大出血可更快,当心率开始减慢,便可减至 20-25ml(kg · h)心率≤ 100 次/min ,血压回升可再减至 10-15ml (kg · h)或 5-10ml/(kg · h)维持; 8.不能丢多少补多少,而是需多少补多少; 9.液体治疗目标要针对恢复组织氧合,纠正机体酸碱、电解质和内环境紊乱。有人观休克后存活者和未存活者进行比较,发现能生存的因素不仅仅是动脉压、尿量和静脉压,心脏指数( CI) >4.5L/ ( min · m2 ),氧运输( DO2 )> 550ml/(min · m2) ,以及氧耗量( V O2 ) >170ml/(min · m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