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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努力做好-课件(PPT·精·选)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ppt  |  页数:4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出台时, 将企业范围扩大到“境内所有企业”,争议受理范围增加了“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和“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内容。?C、1994 年《劳动法》的颁布,使我国劳动争议处理进一步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不仅在受理范围上真正开始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关系依法调整过渡,如“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纳入了争议受理范围,而且由于立法层次的提升,最高法院也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全国的劳动争议审理给予具体的规范。(三)经过十多年的实践,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在发挥其作用的同时,也开始显现出许多需要从体制上进行改革的弊端?主要有: ?(1)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时间过长; ?(2)劳动争议调解作用发挥不理想; ?(3)劳动仲裁有明显的行政化现象; ?(4)民事审判与劳动仲裁执法尺度不统一; ?(5)国家解决劳动纠纷成本过高。二、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一)我国加快调整劳动关系的立法?2007 年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正式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仲裁法》(进入一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准备一审)。?(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稿)关于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设想?第二章劳动调解?第十条企业可以设立劳动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企业劳动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双方推举产生。?第十五条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或者经济补偿事项达成的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十五日内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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