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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翻译.

上传者:菩提 |  格式:ppt  |  页数:3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术语的不对等性?法律体系和社会制度的不同是造成法律术语不对等的主要原因,英美法系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过程,较之我国的法律体系更显得纷繁复杂,普通法 ( common law) 是以判例法( case law) 为基础的,其法律规范非常详尽,很多概念在我国的法律制度里没有。?其次,由于法律文化的差异性,即我国的政治体制﹑文明进程和法律渊源与英﹑美等西方国家千差万别,因此导致了我们的法律文化与英美法律文化的巨大差异。例如,由于英美等西方国家的女权主义者提出和倡导妇女个性解放,因此 marital rape “婚内强奸罪”得以产生, 而这一罪名概念在我国法律里是没有的。反之,我国法律制度中的某些概念在英文里也找不到等值词来翻译, 如: “劳改﹑收容﹑调解﹑钓鱼执法、失足妇女”等。第三,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而造成了金融﹑证券﹑保险和票据法律术语的不对称。如英﹑美的票据和保险业务较我国发达,因而,其票据法律方面的术语除了 draft “汇票”﹑ check “支票”和 promissory note “本票”外,尚有很多我国法律里没有的概念,如: pension warrants “年金支付通知”, share warrants “认股权证书”, fidelity insurance “职工忠诚保险”等。英汉法律其他特点?在用句方面, 立法语言受制于“立法语句”或曰“法律语句”的逻辑结构和意义特点。大多数法律语句或法律条文都有下面四个成分( Cood 1843 ,转引自 Sarcevic1997 : 136 ;潘庆云 1997 ): ?(1)情况:句子生效的那种景况或场合; ? Where any Quaker refuses to pay any church rates ?(2)条件:使句子得以成立的作为和前提; ? if any plains there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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