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教育发展的需要我国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落实《儿童权利公约》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2010)*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加强幼教质量监控,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进一步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的发展。*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实施《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引导家庭、社会的幼教价值观和方法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和质量观,引导家长更新教育观念,尊重儿童的天性和认知规律,珍惜童年生活的独特价值,支持幼儿园开展科学保教,自觉抵制那些拔苗助长、违反儿童身心健康的错误观念和做法。刘延东在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背景3: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遍及全球”项目的契机研制《早期学习与发展标准》最初始于美、英、德、法等西方发达国家。近年来,儿基会支持许多发展中国家为确保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幼儿的入学准备水平而研制类似文件。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总部从2002年开始,在全球的发展中国家,发起了一个制定早期儿童的学习与发展标准的“遍及全球”(GoingGlobalProject)项目。其目的是:从保障儿童权利出发,通过制定明确的儿童学习与发展标准,以文件形式对幼儿“应知、应会”进行界定,以促进家庭、幼儿园及有关方面达成对幼儿学习和发展期望的共识,为所有儿童做好入学准备,更科学、有效地提高早期教育质量,推动教育平等。参与该项目的国家包括中国在内已达20多个,其中亚太地区国家占较大比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凯根(Kagan)和耶鲁大学教授卜瑞图(Britto)教授为各国提供指导。借助“遍及全球”项目的契机,教育部基础司从2006年起,与儿基会合作,组织我国幼儿发展与教育方面的专家,开始着手研制以家长和教师为主要使用对象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二、《指南》的制定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