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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和劳务派遣

上传者:梦&殇 |  格式:ppt  |  页数:2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理解部分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教学重点和难点:集体合同的制定,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3一、集体合同1、概念:集体合同是指工会和用人单位或其团体为规范劳动关系而订立的,以全体劳动者的共同利益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42、集体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法》51条:(1)综合集体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2)专项集体合同53、集体合同形式:书面4、集体合同效力高于劳动合同,即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65、集体合同的期限:1—3年6、签订程序:(1)集体协商,拟定集体合同草案;(2)讨论并通过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NO.51)(3)审查备案—劳动行政部门(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NO.547案例河南省某化工厂有职工近千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30人。1995年,根据省里要求,单位必须与职工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代表大会负责起草集体合同。通知特别提出狠抓劳动安全卫生,要求各单位改善劳动条件。拟定的集体合同中提出了改善劳动卫生条件。化工厂领导为难了。因为目前厂子效益不好。可省里的通知要求改善劳动条件,要给上千人同时配备劳动保护用具,需要很大的一笔支出。几位领导研究后与职工代表大会商量,把改善劳动条件内容删除了。8集体合同草案在厂里公布后,职工提出生产卫生条件不合格,对大家身体有损害,要求根据省里通知改善劳动条件。厂里领导答复说集体合同已经与职工代表大会协商一致,并由职工代表会签字生效。现在厂里困难,以后再说。职工不愿意接受这个不合法的集体合同,便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意见。问题:工厂做法合法不,为什么?劳动行政部门应该怎样做?9点评不合法:(1)劳动条件明显低于“通知”规定的标准;(2)签订程序不合法(协商了,但是没有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程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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