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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校院两级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pdf  |  页数:37 |  大小:286KB

文档介绍
织本院学生重修网上报名及催缴Р费工作;负责本院学生各类特殊情况选课的审核及选课工作;第Р4 周之前,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完成学生免听、间听的审批,并报Р教务处备案。Р (二)实施要求Р 1.第 15 周前,教务处制定选课工作计划,编印、下发每学期РР -10-Р《选课安排及事项》,教务处做好选课准备工作;Р 2.各学院负责完成本院学生选课的指导、咨询;Р 3.各学院按照教务处安排组织本院学生网上选课(含各类退、Р改选),各学院组织本院学生重修网上报名及催缴费工作;Р 4.教务处做好全校选课数据的处理、统计与维护,做好下学期Р各类特殊情况选课准备工作。Р 第四章 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Р 第十二条 课程考核(考核方式包括考试与考查,考核类别包Р括期中考试、期末考核、学期补考等)Р (一)职责划分与要求Р 职能部门职责:负责考试课程及各类重修考试课程的组织协Р调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及试卷管理(试卷收集、抽取、印刷、Р发放);负责组织考试期间的全校巡考工作,检查考场纪律,处Р理违纪作弊事件;负责考试期间的考务协调、状态监控、信息通Р报等工作;负责学生缓考的审批;负责组织网络考试平台建设和Р试卷(题)库建设。Р 学院职责:开课学院落实本学院考试课程以及各类重修考试Р课程具体组织安排和试卷管理;组织对本学院任课教师所拟待印Р试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试卷的科学合理性和规范性;Р负责学生缓考、取消考试资格的申请审核,负责非正常选课修读Р等特殊情况学生的考试报名及缴费工作;负责本学院学生的考风、Р考纪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对本学院学生所在考场的巡查,对于考Р试违纪作弊事件,收集有关证据,做好考场纪录,及时报教务处РР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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