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シ捶�煞ü娴�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形>哂形O招裕��!⒔�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蛘咂浼嗷と酥5姥��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闯赡暄��纳硖遄纯觥⑿�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蛘呶闯赡暄��嗷と擞衅渌��淼摹��学生自杀、自伤的。�⒌谌�嗽鹑问录�第三人责任事件是指,学校及受害学生之外的主体由于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件。主要包括两种情况:��谘�0才叛��渭拥幕疃�校�蛱峁┏〉亍⑸璞浮⒔煌ü�者其监护人承担的责任。学校意外事件是指,学生在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的伤害事件。它包括由于自解或难以了解而引发的事件以及参加具有对抗性或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而导致的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学校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学校没有在现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救险措施,延误了抢救和治疗,造成伤者伤情加重,就应负一定的责任。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而应承担的责任;��谛Q��捎诠�砀�渌���斐缮撕κ鹿识�τ杀救嘶��⒀�R馔馐录�然因素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学生伤害事件、学生特异体质、疾病,学校和学生自身不了伤害事件。�逃�俊堆��撕κ鹿蚀�戆旆ā返��醯�、�罟娑ǎ骸耙虻卣稹⒗�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伤害事故”;“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意外事故是无法预见、无法克服和不可避免的,教师及学校对事件的发生无任何过错,未成年学生校园伤害事件责任研究一、未成年学生校园伤害事件的概念及其特征�率榍郏骸�垩��松硭鸷τ胙�5姆�稍鹑巍���浜嚎萍即笱аП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