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无需达到极端的严重后果,可以说前者包括后者,后者是前者的极端化表现。(二)校园隐性伤害的特点隐性伤害与显性伤害相比,具有自己的特点: 1、隐性伤窘量突出的特点是隐蔽性隐性伤害多是精神方面的打击和损伤。除了极少数有精神失常的极端表现外,大多数精神伤害是以一种比较隐秘的形式存在的,伤害是否发生,伤害的程度有多大。都不清楚,至少在伤害事件和伤害后果的关系上具有隐蔽而难以界定的特点。即使披伤害者已经表现出明显的心理或行为异常,人们也很难找到明显的证据来认定这是由某个伤害行为所致。也正是由于此,才容易被人们所忽视,国外研究者称之为“看不见的灾难”。 2、隐性伤害具有潜伏性和长期性隐性伤害的后果很多时候总是潜伏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一时并不显现于外,其影响是在日后少年儿童的成长过程中才一点一滴地逐渐显露出来的,是一种发生效应较为迟滞的校园人身伤害。同时,伤害一旦发生,它对学生的危害也是持久存在的,有时甚至用一生的时间都无法弥补,故有人称之为“慢性病”。 3、隐性伤害造成了学生多种权利的缺失,形成不可逆转的精神损伤从某种程度上讲,它可能比身体上的伤害更为可怕。俗话说:“树怕剥皮, 人怕伤心”,“裒莫大于心死”。有时表面上的风平浪静往往掩盖着学生生命潜能的压抑,无形中伤其自尊,挫其自信,降低青少年儿童的自身效能感,它从心灵上消解了学生的生命活力,学生的精神生命发展空间被封闭了。有一个小学五年级的学生李军,本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在受到班主任老师三番五次的迁怒和讽刺、侮辱后,李军象变了个人似的,坚决不再当班干部,也不再喜欢和闻学嬉闷,变得寡言少语、死气沉沉。对功课也提不起半点兴趣,竟很羡慕寺庙中的和尚,也想出家当一个和尚。正如一位儿童心理专家所说的那样: 肉体上的创伤有药可治,而心灵的创伤无药可救,并还会伴随孩子的一生。 4、隐性伤害最容西发生在那些学习成绩差、性格内向、孤僻的少年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