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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旅游消费者求偿权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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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显示,预计2013年国内旅游人数33亿人次,同比增长11.6%,提前2年实现国发(2009)41号文件的目标; 国内旅游收入2.6万亿元,同比增长14%。但是,另一方面,由于目自订我国旅游业的整体服务水平与消费者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侵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还很严重,旅游争议纠纷时常发生,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情况不容乐观,尤其是作为旅游消费者核心和关键权益的求偿权。旅游消费者的依法求偿权是一项救济性的权利,是旅游消费者其他权益受到损害时最后采取的法律措施,这项权利如果得不到保障是没有办法弥补的,并将直接影响旅游消费者其他权益的保护效果。根据《中国消费者报》关于“求偿权调查”的数据显示:“旅游业以41.98%的高得票率在消费者心目中求偿权保护状况最差行业中排名第三。”1因此,有必要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对旅游消费者的求偿权进行保护,解决好这个问题,必将对旅游经济健康、持续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从而使被称为“朝阳产业”“无烟工业”的旅游业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1.2研究意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激烈的竞争,都证明了旅游消费者作为旅游消费的主体,在旅游市场中的重要地位,也是今后旅游业发展应该更重视的一项因素。我国目前没有专门针对旅游消费者求偿权的法律,所以探讨旅游消费者依法求偿权的法律保护问题是一项综合性的课题,不仅要结合旅游法的领域进行深层次的探索,也要继续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我国传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是从大众消费的角度出发,旅游消费本身具有的特性导致一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难以对旅游消费者进行全面的法律保护。这就有必要从旅游消费者的权利本位出发,研究旅游消费者依法求偿权的保护问题。在旅游法律关系中,我们的首要任务应当是保护旅/news/yaowen/20 3/03 5/478 60.html 5 7来源:中国消费网·中国消费者报作者:王硕销1灭共36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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