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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4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Р解读:与侵权责任法及人身损害赔偿法对接。Р第五十条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Р第五十一条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Р解读:精神损害赔偿均是与人身权益(人格权+身份权)相关。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接。Р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Р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Р解读:提前收取预付款未能提供商品或服务:退回预付款+利息+消费者合理的费用支出。Р第五十四条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Р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Р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Р解读:1、欺诈行为:赔偿正常损失+惩罚性赔偿(3倍)------》共计4倍(最低500)Р 2、明知存在缺陷造成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人身损害赔偿(含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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