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检者,需行消化道内镜检查Р及活检。 Р 2.疾病分组 Р (1)根据受累器官数目分组:①单器官受累组(single Рsystem LCH,SS-LCH),包括骨(单发或多发)、皮肤、淋巴РР 9Р结、肺、中枢神经系统、肝、脾或少见部位(如胸腺、甲状Р 腺等);②多器官受累组(multisystem LCH,MS-LCH),病Р变累及一个以上器官。 Р (2)根据有无“危险器官”(risk organ, RO)受累分Р 组。①造血系统受累:可以伴或不伴BM受累,符合以下3条Р 中的2条及以上:Ⅰ贫血:Hb<100 g/L,婴儿Hb<90 g/L(除Р 外缺铁性贫血);Ⅱ白细胞下降:<4.0×109/L;Ⅲ血小板下Р 降:<100×109/L。骨髓受累:骨髓涂片中组织细胞CD1a或Р Langerin阳性为明确的骨髓受累。骨髓低增生,噬血细胞增Р 多,骨髓病态造血和( 或 )骨髓纤维化被认为是继发的现象。Р ②脾脏受累:左锁中线肋下>2 cm。③肝脏受累:右锁中线Р 肋下>3 cm和(或)肝功能不良,其中包括低蛋白(<55 g/L)、Р 低白蛋白血症(<25 g/L)和(或)组织病理诊断。 Р (3)按有无“危险器官”受累分高危组(RO+组)和低Р危组(RO-组)。 Р 3.疾病状态评定及治疗反应评估 Р 参考国际组织细胞协会LCH-III方案(表1、2)。 Р 4.治疗方案 Р 对于单发骨(除外中枢神经系统危险部位)受累或单纯Р皮肤受累患者,可先不予化疗,每3个月评估,根据评估情Р况酌情予继续观察或开始化疗。对于脊柱受累(如颈椎、胸Р椎、腰椎)的单发骨破坏,易出现脊髓损伤,建议配戴相关Р支具并限制活动,若合并脊髓受压需要化疗。 РР 10